山东体育学院附属中学
1、 考生在考试期间的交通和住宿等费用自理,并自备比赛服、跑鞋。
2、 录取后按国家相关政策免收学费,并按运动成绩享受运动员伙食补贴;取得省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学生提高补助标准。
3、 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,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生源地。
4、 运动员试训、转正、升学等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,毕业者发放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。